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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之善策

发布时间:2024-01-26 作者:欧阳常青 伍小寒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与实施,是对宪法之“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精神的具体化,是新时代学校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行动纲领。爱国主义教育法提出“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这32个字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之道,注重实效是内在要求,因地制宜是基本前提。民族地区学校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要因地制宜,才能提高实施效果。

因地而动:把握好民族地区的区情民情

爱国主义是内涵丰富的概念,饱含着对国家的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大好河山、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各个方面的积极情感与认同。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一座高原,爱国主义教育就是引导学生向这个高原不断攀登的过程。见过攀岩运动的人都知道,要想攀顶成功,攀登者除了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手要紧紧抓住高处具有引领作用的“着手点”之外,攀登者的脚必须要站在一个坚实的“立足点”之上。民族地区学校与其他地区学校一样,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都是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指引下,通过富有成效的方式、策略和机制,不断增强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不断引导学生坚信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学生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然而,民族地区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必须结合民族地区的区情、民情及实际,找准着力点和立足点。

首先,载体有“民族味”,内涵是“同心圆”。民族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多民族杂居地,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区域。因此,学校应以民族文化特色作为教育活动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在民族地区,不仅要聚民心,还要各民族一条心,画好“同心圆”。教育引导各族学生把“地方感”凝聚成“国家感”,将“民族之爱”厚实为“祖国之爱”,使“家乡之爱”升华至“国家之爱”。

其次,地理的“边缘”,爱国的“中心”。民族地区大多处在边疆地区、边远地区,具有“边”的特点。因此,学校应加强国防教育,增强维护边疆安全稳定和国家利益的意识,树立守边护边爱边的思想,形成身处边疆、心怀祖国的自觉,把国家利益放在民族和个人利益之上,使边远的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皆是爱国的“中心”。民族地区的“边”还体现在处于我国水系源头区和生态屏障区,学校还应加强生态教育,培养各族学生自觉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环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作为爱国的具体行动,把生态和谐的民族地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

再其次,一个民族不能少,爱国精神不可缺。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和发展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摘掉了贫困帽子,还与全国同步跨入小康社会。党中央还提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是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又一次创新,也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因此,学校应以民族政策成功实践经验宣传民族发展的典型案例,讲好民族幸福生活的故事,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各族学生坚定跟党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因材而教:利用好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越丰富,越能激发人们心中最自然、最朴素的爱国情感,也越容易达至爱国主义教育目标。同样,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而且都毫无例外地寻找和利用多样的教育资源,以使其爱国主义教育富有成效。我国有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在民族地区尤为凸显,这是学校开展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爱国主义教育不可或缺的素材。

一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经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成功范例,成功经验就是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国家统一是最高利益,是自治的前提基础。因此,学校应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民族的特点、区域的实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学校还应加强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宣传教育,大力宣讲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发展不仅在量上实现跨越,还实现了质的飞跃,各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以及教育文化水平得到极大改善和提高。让各族群众既看在眼里,又记在脑中、刻在心上。通过宣传教育,唤醒和培育学生的感恩之心,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种子植入学生的心灵深处,激发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忠诚和热爱。

二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进步经验。长期以来,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优秀传统,留下了各族人民互帮互助、团结进步的诸多感人故事。这些故事是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所需的真实素材。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应该善于运用这些可知、可感、可信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和民族团结进步的事迹,以真实、真情、真切的事迹去打动和感染学生,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与价值。

三是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民族地区是文化特色区,具有文化教育的资源优势。文化是活动的载体,学校应用足、用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中华文化认同教育,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传统节日文化、非遗传承、文化交融创新等文化特色资源,建设学校文化和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活动方式方法,以有效的资源和方式教育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文化认同,增强对中华文化的热爱。

四是边境教育资源。我国边境地区基本上是少数民族聚居和杂居地,民族地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应做好“边”的文章。一方面,开展军地共建、军民团结活动。学校邀请部队官兵到校讲授国防教育课和军训课,组织学生到军营体验军旅生活、研学、参观访问等,创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另一方面,利用边境教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利用国界线、界碑、哨所以及边民护边爱国传统等独特资源,并结合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国防建设等发展情况,开展有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学生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自觉维护边疆安全稳定,形成爱边、爱军、爱国的思想。

因时而为:结合好民族地区的教育时机

一个人对国家发自内心的深沉的爱,对国家文化、制度、思想的认同,以及对祖国大地上的一河一山、一草一木、一房一屋、一砖一瓦等的心心念念,都是在长期洗礼中积淀、形成和固化的。因此,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是基础性的教育,需要持之以恒、把握时机、有序推进。

要利用好“学时”。学时指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学校作为育人阵地,肩负着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落实相关规定,特别是学生在学校受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学校须依“法”而行教,也要遵“时”而施教。一是分学段有序推进爱国主义教育。遵循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按教育学段科学合理地安排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计划。不同的教育学段,应该有不同教育课程、内容、方式和评价,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爱国主义教育体系。二是学校应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一定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语文、历史、体育、音乐、美术等相关课程之中,渗透学科教学活动。三是创造时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晨会、晚自习、主题活动等适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举办以“爱国主义故事会”“英雄模范事迹报告会”“时事形势讲座”等为主题的宣讲形式,让爱国故事、英雄模范事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大好形势等渗入学生们的心灵深处。四是定期开展爱国主义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应大胆探索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跨学科、主题化、项目式等综合教育教学方式,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对爱国主义的理解,从感性走向理性、从局部走向系统、从浅显走向深处、从他觉走向自觉。

要利用好“闲时”。闲时指学生在校外的时间,一般包括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虽然学生不在校,但德育不能停步,爱国主义教育也不能放松。学校培养学生不仅需要不同教育学段之间的连贯,还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连接。因此,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建立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一是建立家校互动机制。通过开展家委会活动、家访、家长进课堂等方式进行互动,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纳入家校共育的内容。二是建立校社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育人。三是利用假期期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活动。

要利用好“节时”。节时指国家法定的重要纪念日、重要节日及地方民俗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显然,这些“节时”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时间点。学校应该充分运用这些重要节点正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此外,民族地区还有民族传统节日,这些节日也是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时机。学校应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组织学生开展节庆活动并整合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相关教育内容,以喜闻乐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的好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作者欧阳常青系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伍小寒系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

《中国民族教育》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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